企業家來港投資
為有意前來/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的企業家提供入境安排指南
適用範圍及限制
此入境安排不適用於:
- 內地的中國居民
- 阿富汗、古巴及朝鮮的國民
申請資格
-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,無嚴重犯罪紀錄
-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(通常為學士學位)
- 能夠對香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
業務計劃要求
- 提交三年業務計劃
- 提供收益表、現金流量表及資產負債表預測
- 展示業務可行性及持續發展能力
初創業務特別安排
政府支援計劃包括:
- StartmeupHK創業計劃
- 香港科技園公司培育計劃
- 數碼港培育計劃
- 創新科技署企業支援計劃
-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
受養人安排
-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同申請
- 須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
- 保證人需證明有能力提供高於基本水平的生活
審批時間
入境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,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申請。
所有申請均由入境處負責處理及審批。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,入境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絕對決定權。
